第483章 女人之觉醒9_炮灰逆袭日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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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83章 女人之觉醒9

  她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自己的丈夫。

  只记得之前他的压力很大,瘦了很多,也颓废了不少,脸色发黄。

  他身上的衬衫有点皱,而且皮鞋脚背上的褶皱非常明显。

  忙着解决生计生存问题,暂时对于自己的形象不是多放在心上。

  他身上带着浓浓的暮气,男人因为成功而璀璨,成功带给男人很多的光环。因为郁郁不得志,所以看着真的老了很多。

  但现在他事业成功,自然有时间和金钱对自己进行包装。

  整个人容光焕发,嘴角的笑容遮都遮不住。

  他穿着笔挺的西装,身材高大。

  长相也英俊。

  精神状态很好,一身西装穿在他的身体有股别样的味道。

  “孩子要交学费,家里要买衣服,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,你有没有十块大洋?”董云叹了一声,试探着说。

  林秋风捂紧了自己的口袋,信誓旦旦地说,“没有,我身上一个铜元都没有。最近的稿件又被退回来了,我这么有文采,这些报社太没眼光了。”

  看林秋风紧紧捂着自己口袋,觉得他的身上应该有是有十块大洋的,但是不想拿出来。

  以往这个时候,她就要生气了,他们就要吵架了。

  他该不会早就想着不要她了,发达了自己一个人跑了,然后再娶个年轻貌美的女人,再给他生个儿子。

  董云的心里有火,脸上却笑得体贴,“我自己再去想想办法,你也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狠,我相信你早晚会大放异彩的。”

  等到晚饭吃完了,他还有要给一分钱都意思。

  “这有**酒,主编送的,你要喝的话,我去炒个菜。”

  林秋风喝了点小酒睡了,董云翻了他的裤子口袋没钱,冷笑了一声,把厨房的一块砖撬了,发现下面藏着六十块大洋。

  一瞬间心都凉了,她把砖放了回去,一张脸黑得跟炭一样,胸膛剧烈起伏,牙关紧咬。

  她气得浑身颤抖,以前怎么没有看出林秋风居然是这样的王八蛋,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。

  这么多钱,给女儿花一分都舍不得,真是好样的。

  她磨了磨牙,极力压抑自己的情绪。

  躺在床上,听着旁边呼啦的打鼾声,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。

  姜东不见了,丈夫也有了二心,如果她不抓紧一点,那就什么都得不到了,她不甘心,非常不甘心。

  “我太无能了,如果,如果有好的人追你,你,你就答应了吧。”第二天饭桌上,林秋风抓了抓头发,看起来很是痛苦。

  现在看到林秋风这幅嘴脸,恶心地要命,以前她怎么就没有看出来呢。

  “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,我这辈子就是你的妻子,生是林家的人,死是林家的鬼。”董云咬牙切齿,眼睛有些发红,面目狰狞。

  她就知道他想抛弃她,想得倒挺美的。

  他什么都没有的时候,她跟了他,结果现在他发达了,就要撇下她,门都没有。

  至于姜东,反正林秋风也不知道,她也没什么好心虚的。

  “娘,老师催着要交钱。”女儿眼睛红红的,拿筷子戳了戳碗里的米饭,整个人蔫蔫的。

  摸了摸口袋,董云低下头才说,“我想想办法,你先去上学,放心,学费一定会有的。”

  林秋风不说话。

  董云心里更恨了,男人身上有六十块大洋,十块大洋都舍不得拿出来给女儿用。

  她到了歌女曼曼家门口,敲了门。

  开门的是歌女曼曼,她披散着头,身上穿着红色洋装,露出了一双洁白修长的腿,光着脚,小巧粉嫩的脚指头涂上了红色的指甲油。

  一双脚踩在地毯上格外好看。

  她站着的时候,两条腿尤其长,又白又嫩修长好看。

  就是身上的衣服,太刺目了,刺得她眼睛生疼生疼的。

  她看着看着,心里的妒恨如何能用言语来形容,真是恨不得能生食歌女曼曼的肉。

  这是她压箱底,现在穿不出去的那件衣服。好多年过去了,衣服还是跟全新的一样,而且款式也不落伍。当年男人花大价钱,为她量身定制的。

  本来蕴含着甜蜜与情意的礼物,此刻却穿在了另一个人的身上!

  董云快要气死了,这一刻,她的温柔她的体贴她的懂事她的风度……什么都没有了,此刻她只想把这个勾引了他丈夫的小贱人给碎尸万段!

  但不行呀,这是一场拉锯战,谁先动气了,谁就输了。她忍住想把手里的包包砸到对方脸上的冲动。

  她深吸了口气,重新打起了精神。

  “我是林秋风的妻子,不是他的表姐,更不是什么借住在林家的穷酸亲戚,我们有一个女儿,而我是一名记者。”董云开门见山地说。

  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你真不是他表姐?那个女孩也不是他……”曼曼一张脸全白了。

  “我是他的妻子,我的女儿就是他的女儿。对了,你身上的衣服,以前是我的,这裙摆上还绣着我的名字呢,董云。”说完,董云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  她以前无疑是个漂亮的女人,可再漂亮的女人也需要优渥的生活与年轻的心态才能维持好容貌,她无疑是没有的,她为生活所累,再漂亮的脸蛋也要打些折扣。

  这人哪,都需要一个对比。不跟年轻的小姑娘比,你就不知道自己的弱势在哪里。

  但也不是没有优势,她经历的事多了,这个时候很能沉得住气。

  有些事情只要点到即止,不必说得太详尽。

  林秋风这段时间很是风光,也干了胆大包天的事。

  因为怜惜身世坎坷沦落风尘的歌女,拿走了董云一直没舍得穿的新衣服,转手赠给对方表示爱怜。

  年轻的时候,董云苗条艳丽,人到中年有点儿发福了,漂亮的裙子穿不上了,压在了箱底,那裙子不论是做工还是款式,到现在都不落伍。

  林秋风又把自己刚刚领到的热腾腾的稿费,给了歌女一半。

  所以才特别舍不得自己口袋里的银元。

  女儿上学要交钱,他没给,心里其实还是有点不舒服的。

  他的心里头也是有那么点廉耻感的。当然,他的这个廉耻感不是因为他背叛了跟妻子的婚姻,当年他能停妻再娶妻,现在也可以。他的羞耻感来自于身为一个尽职的好父亲,因为私人原因,不能满足女儿最基本的需求,让女儿在老师面前难堪。

  但他不觉得自己哪里错了。他已经快三个月没碰女人了。虽然说在外头可以找到发泄的,但他没有钱。

  现在他有钱了,有名声了却是瞧不上董云了。

  相比她的无趣,曼曼就好多了,小姑娘声音软绵绵的,嫩的能掐出水来,十七八岁的年纪,鲜活水灵,像一朵花一样。

  她的善解人意识大体,还有不争不抢的淡泊心态,也让对她愈发痴迷。

  再说了,这一年多以来,董云一直嫌东嫌西,觉得他没本事没能耐,他早就受够了。

  他觉得自己移情别恋也是情有可原的。他想把自己的钱花在另外一个既能取悦他,又崇拜他,给他以极大的自豪感的年轻女孩身上,又有什么错?

  他看歌女曼曼越是满意越是心动,对董云就于是不耐烦越是厌恶。

  所以说啊,这男人要是想移情别恋,他能找出一千一万个理由来证明是你的不好。

  现在当务之急就是甩掉这个老婆娘,然后流连花丛,他以后不娶妻了,一个人才好呢。

  唐柠见过那个歌女曼曼,直觉这个女孩不简单,绝对不是林秋风跟董云夫妻俩想象中的那种柔弱的女孩子。

  他们这回可以说是踢到铁板了啊……饶是你钢皮铁骨,在铁板面前,都是不堪一击的。

  歌女曼曼信任林秋风,但不代表她什么都没有察觉,女人在这方面的洞察力绝对称得上惊人,她是愿意给予林秋风信任,觉得两人一见钟情,两人是天赐的良缘,以后也会携手到老,万万不曾想过那么重要的事,男人竟然会隐瞒她。

  “我打算把这份工作辞了,你的妻子不能是个歌女。”曼曼低着头,掩去眼里的情绪。

  林秋风手里正捧着一束花,他的笑容收敛了一点,“我喜欢听你唱歌,我说过我不在意你的出身。”

  “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娶我?我可不想没名没分地跟着你。”曼曼坐在了镜子前给自己带耳钉。

  “我一定会娶你的,只是现在还没到时候。”林秋风脸僵了一下说。

  曼曼开始描眉,“那我搬去和你一起住吧,你表姐毕竟不是你的妻子,给你洗贴身衣物不大好。”

  “我家太小了,等明年我买了房子,再说。”林秋风脸上的笑容没了。

  “既然如此,你滚吧,以后不要来找我了。”曼曼冷着一张脸说。

  估计林秋风一时间还没有适应歌女曼曼的翻脸无情,呐呐地说道,“你说什么?你让我滚!”

  “我说让你滚,以后我们都不要再见了。”曼曼淡淡地说道,“你不想我叫打手的话,就赶紧走走走……”

  林秋风黑着一张脸,“走就走,你可不要后悔。我要是回来找你,我就是乌龟王八蛋。”

  曼曼翻了一个大白眼,坐在椅子上,拿起口红涂嘴唇。

  林秋风整了整衣领,重重哼了走了两步,停住了脚步,拿出了手表朝曼曼砸去,“你的手表。”

  曼曼伸出手稳稳地接住了手表,淡漠地看安旭臣,林秋风冷哼了一声,非常傲气地转身走了,不过走得很慢。

  估计是在等曼曼叫住自己,只是没等到曼曼出声,只能抬头挺胸快步就走了。

  “我真的走了,走了,就不回来了,你不会后悔吗?”林秋风回头,盯着曼曼。

  曼曼握着梳子,“我就问你,你让不让我搬过去跟你一起住。”

  “我们还没到那个地步呢!”

  言下之意,就是她不够矜持,太过放荡,不是个好女人。

  曼曼狠狠地咬了咬下唇,“她真的是你的表姐?”

  “是是是,我说了多少遍,你为什么就不能相信我呢!”林秋风一看有戏,脸上又有了笑意。

  “谁家表姐给表弟洗内裤,滚吧。”曼曼拍了桌子,气得身体都抖了。

  “走就走,我说了她是我表姐,就是我表姐,你怎么就不能信我呢!”林秋风恼羞成怒,甩手走了。

  他出门的时候还把门重重一带,发出很大的声音。

  歌女曼曼眼眶一酸,扑簌簌掉眼泪。

  一出百乐门,林秋风就看见杵在一边的董云,今天她不像平日穿得那么讲究,而是随便穿了套衣服,看样子是匆匆忙忙过来的。

  林秋风吓得手上的东西顿时哗啦啦掉了一地,花束里的小盒子骨碌碌滚了出来,他也没心思捡了,吓得说话都不完整了,“你,你怎么在这里?你不是应该在报社上班吗?”

  董云把地上的小盒子捡了起来,打开了是一枚金戒指,这么多年了,他可想过给她买个礼物,给她一点钱花,却把这些给了一个歌女。

  她瞠目结舌地看着盒子里的戒指,竟然都忘记说话了。

  “你背着我找别说女人!你真混蛋!我要杀了你。”董云快要气死了。

  这么多年的生活,她改变了很多,就比如现在的她很会骂人,她生气以后,骂人的话就源源不断地从她嘴里涌了出来,单单骂人还不算,她还扯住了林秋风的衣领,直直地往林秋风的脸上打招呼!

  “你别胡闹了,你丢人不丢人啊!亏你以前还是书香门第出来的。”林秋风拽了拽董云的头发。

  女人打架,最喜欢用的就是抓人脸,踹人的下三路,而女人如果被抓住了头发,一般也就没有抵抗之力了。

  “我是来这里找人的,他喝醉了酒,跑进了这里,你不要胡思乱想,我哪里敢背着你乱来。”林秋风开始软着声音哄人。

  又在撒谎。这些模样很眼熟。

  很多年前,她和林秋风相爱的时候,他就是这样哄骗那个女人为他卖力气的!

  后来,那个可怜的女人受不住这个刺激,逃跑了,今天……今天竟然又报应到她身上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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